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货车尾板质量不算入总质量

返回列表 来源:升福液压升降机 发布日期: 2020-11-09

国内货车尾板加装的合法性一直处于相对模糊的状态,但现在终于有明文规定了,交通部发文明确载货车加装符合规定的尾板,其总质量和整备质量不计尾板质量。执法部门对扣除尾板质量后,车货总质量不超过超限超载认定标准的,禁止以超载进行处罚。

2020年1月9号,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《车用起重尾板安装与使用技术要求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,该通知主要重点规范车用起重尾板的监管规范及检验要求。

1、建立尾板安装使用的协调配合工作机制

《通知》要求各地区相关职能部门,要加强对尾板产品生产、安装及使用工作的领导和协调,各司其职、完善细化相关管理措施,建立长效管理机制,共同做好汽车尾板的安装使用工作,为货车安装使用尾板提供便利。

2、加强货车尾板产品生产质量的监管

《通知》对尾板生产企业提出监管要求,要求生产销售的尾板应符合《车用起重尾板》(QC/T 699)规定,并经取得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。

自2020年2月10日起,对于新申报《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》及强制性产品认证安装或者选择尾板的车型,其总质量和整备质量不计尾板质量,但应在《公告》参数其他栏和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》备注栏中注明尾板质量。

3、强化尾板安装质量的监管

对于已注册登记的车辆进行加装尾板,规定由尾板生产企业按照标准要求负责安装。并且在安装的尾板规格上是有所限制,尾板收起状态的水平长度不超过300mm。

4、做好安装尾板货车检验及登记管理

《通知》在检验和登记上做了详细的阐述,安装尾板车辆需在机动车行驶证、登记证书上签注“加装尾板”并单独签注尾板质量;对已注册登记货车加装尾板的,公安交管部门在办理变更备案时,应当查验车辆,审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、尾板安装合格证明,在机动车行驶证、登记证书上签注“加装尾板”,并按照尾板安装合格证明单独签注尾板质量。

《通知》明确表示,对在用车加装尾板符合规定的,其总质量和整备质量不计尾板质量。各地区执法、监管部门在联合治超执法中,对扣除尾板质量后,车货总质量不超过超限超载认定标准的,禁止以超载进行处罚。

5、加大尾板安装使用的宣传引导

最后《通知》呼吁,各执法与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尾板安装与使用的宣传力度,依据各自职责,多种形式地开展宣传,为货车安装尾板提供便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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